近期,部分汽車服務公司、安全統籌服務公司推出“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服務,以“保險聯盟”“聯合承?!钡让x,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向部分運輸車輛、新能源汽車等車主出售“安全統籌”服務,低價吸引消費者購買類似商業保險的“安全統籌”服務,甚至故意誤導消費者出售的就是機動車商業保險。為保障車主合法權益,廣東省保險行業協會就“安全統籌”及類似業務(以下簡稱“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所存在的風險,提示廣大車主:
一、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并非保險業務,經營此類業務的公司并非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未依法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許可。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經營者與廣大車主所簽訂的安全統籌業務合同并非保險合同,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護。從目前關于機動車輛安全統籌的司法判例來看,法院在援引法律裁決時,不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相關規定解決賠償糾紛,消費者權益無法得到合法保障。
二、建議廣大車主關注不時發生的安全統籌服務公司因無法持續經營而“跑路”的現象,防范無法獲得賠付的風險。經營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的相關公司,通常沒有為未來賠付留存足夠的準備金,風險極大。機動車輛一旦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消費者將面臨無法獲得或者無法足額獲得賠償的風險。此類業務合法性存疑,難以長期持續,特別是此類公司出現資金鏈斷裂、撤銷破產等重大危機時,只能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承擔責任,消費者的損失很難得到有效保障。
三、保險行業建立了機動車輛保險信息共享平臺,在保險公司連續投保的機動車輛根據歷史出險情況,能夠享受不同程度的保險費折扣優惠。未在保險公司投保而購買“機動車輛統籌單”的機動車輛,以后再向保險公司投保商業車險時,無法享受連續投保及無賠款優惠。
四、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應加強管理,防止保險代理人、工作人員參與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發現違規開展類似業務的,應及時向行業協會或監管部門報告,并盡快采取措施依法處理。
為了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請廣大車主朋友全面客觀認識購買機動車輛安全統籌的風險。如有保險需求,請向具有合法經營車險業務資格的保險機構投保機動車輛交強險及商業保險。